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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變送器常規型式試驗項目及方法---第三部分
2023-09-11
濕度影響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濕度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溫濕度試驗箱。
試驗程序:
a)壓力變送器在試驗環境條件下放置24h,以輸出量程20%的間隔進行一組參比測量。
b)壓力變送器應在大氣壓下,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1%?95%的試驗箱內至少保持48h的一個周期。壓力變送器在上述周期的最后4h應通電,并在該周期結束后立即以輸出量程的20%的間隔進行測量。
c)壓力變送器仍處于工作狀態,使溫度在不少于lh內下降到25℃以下。試驗箱保持關閉,從而使濕度在這段時間內達到飽和。應確定并記錄由于這一條件所引起的范圍下限值和量程的最大變化。
d)試驗結束以后,應進行目檢,査看一下是否有跳火花痕跡,冷凝水集聚,元件損 壞等。
e)在環境條件下再經過24h以后,立即以上升和下降信號約量程的20%的間隔確定 壓力變送器的誤差,并與先前在環境條件下測得的誤差作比較,記錄誤差的變化值。
數據處理:影響量的范圍下限值(零點)變化、量程變化、范圍下限值(零點)殘
余變化和量程殘余變化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式中:
:壓力變送器輸出量程,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引起的范圍下限(零點)輸出變化,%。
:影響量引起的量程輸出變化,%。
:影響量引起的范圍下限(零點)輸出殘余變化,%。
:影響最引起的量程輸出殘余變化,%。
:影響量試驗前的范圍下限(零點)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試驗前的滿量程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試驗時的范圍下限(零點)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試驗時的滿量程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試驗后(恢復后)的范圍下限(零點)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影響量試驗后(恢復后)的滿量程輸出值,mA, V或數字量。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中的要求
1. 振動(正弦)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振動(正弦)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振動試驗臺。
試驗程序:
a) 除制造廠另有規定外,本試驗應根據下列規則進行。
b)振動試驗時,壓力變送器應承受50%的輸入壓力。
c) 壓力變送器應按制造廠的安裝說明書的規定安裝在振動臺上,在三個互相垂直的 軸線上承受正弦振動,其中一個軸線為垂直方向。振動臺安裝板和用來支承壓力變送器的 安裝架的剛度應該能使傳遞到壓力變送器上的沖擊損失減至最小。
d)本試驗分成三個不同的階段:
第一階段:尋找初始諧振
確定諧振頻率,并收集最后諧振尋找所需的數據,如有必要還要收集諧振頻率下的耐久性數據。
掃頻期間應注意引起下列情況的頻率:
輸出信號發生顯著變化:機械諧振。
應記錄出現這些影響的所有振幅和頻率,以便與下面規定的在尋找最終諧振時發現的振幅和頻率加以比較。
應按對數規律連續掃頻,掃頻速率約為0. 5oct/min。評定壓力變送器所用的頻率范圍應根據工作條件的類型和安裝類別從表6選取。
表6振動工作條件:
安裝 | 振動頻率/Hz | 峰振幅/mm | 峰加速度/m/S2 |
控制室(一般腳用) 現場(低振動級) | 10?60 60?150 | 0. 07 | 9.8 |
現場(一般應用) 管道(低振動級) | 10?60 60?500 | 0.14 | 19.6 |
管道(一般成用) 極端振動級 | 10?60 60?2000 | 0.21 | 29.4 |
第二階段:耐久性適應
壓力變送器應在三個相互垂直的平面上各承受半小時振動,其中一個平面為垂直方向。每一平面上的試驗應在初始諧振尋找期間產生最大機械諧振的頻率上進行,如果沒有找到諧振,那就在該工作條件和安裝類型所規定的最大頻率上進行。
第三階段:尋找最終諧振
尋找最終諧振的方法及振動特性與尋找初始諧振的相同,尋找初始諧振和尋找最終諧振中發現的諧振頻率及引起輸出信號顯著變化的頻率要加以比較。
試驗時,在每個階段應記錄50%量程輸出值,范圍下限和上限的輸出值。
試驗結束時應核實壓力變送器的機械狀態是否良好。
數據處理;按8.1節中的公式計算范圍下限值(零點) 變化、量程變化、范圍下限值(零點)殘余變化和量程殘余變化。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2. 沖擊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沖擊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沖擊試驗臺。
試驗程序:
1) 試驗前,記錄壓力變送器范圍下限值和最程的參比測最結果:
2) 壓力變送器按其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平整堅硬的水泥或鋼質的剛性平面上,沿一 底邊傾斜,使其對邊與試驗平面間的距離為25mm, 50mm或100mm(只值由制造廠商確定),或者使壓力變送器底部與試驗平面的夾角為30°,從中選擇一種要求較低的條件,然后讓其自由跌落到試驗平面上。
3) 壓力變送器的四個底邊各經受一次跌落:
4) 在特殊情況下,經過協商可采用GB/T2423規定的其他沖擊試驗。
5) 記錄范圍下限值和量程的任何變化。
6) 試驗后,檢査壓力變送器有無損壞。并應核實壓力變送器能否重新調整到原先的性能。
數據處理:按公式(5)、公式(6)計算范圍下限值變化量和量程的變化量。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3. 安裝位置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安裝位置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標準器組或裝置。
試驗程序:
a) 壓力變送器應從制造廠規定的位置傾斜±10°,對互成直角兩個平面的傾斜共進行 4次:
b)當±10°的傾斜超出了壓力變送器的設計極限時,應釆用制造廠規定的最大傾斜值。
c) 記錄范圍下限值和量程的任何變化。
數據處理;按公式(5)、公式(6)計算范圍下限值變化鍬和量程的變化量。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4. 過范圍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過范圍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標準器組或裝置。
試驗程序:
a) 對壓力變送器施加壓力并緩慢增加到規定的過裁值,保壓1min,將壓力緩慢降至范圍內下限。
b)卸載5min后,再次測地下限值輸出和満量程輸出。
c) 記錄范圍下限值和量程的變化
數據處理:按公式(5)、公式(6)計算范圍下限值變化量和量程的變化量。
合格判據:試驗站果應符合5.1的要求。
5. 靜壓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靜壓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 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髙靜壓差壓活塞式壓力計。
試驗程序:
1) 試驗前,測量零點和滿量程輸出。
2) 零點變化。將差壓變送器高、低壓容室連通,從大氣壓力緩慢輸入至額定工作壓力,保持1min后釋放至大氣壓力。期間分別測量大氣壓力和額定工作壓力狀態下的零點輸出。
3) 量程變化。在零點變化試驗后,關閉平衡閥,將低壓容室的壓力降低,使高、低壓力容室的壓差為差壓上限值,同時測量滿量程輸出值。
4) 考慮到高靜壓下測量輸出量程變化的困難,當差壓變送器的靜態過程壓力大于 4MPa,因試驗設備的原因使輸出量程變化試驗有困難時,可以降低壓力,但不應低于4MPa
數據處埋:按公式(5)、公式(6)計算零點變化量和量程的變化量。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6. 加速工作壽命
試驗目的:檢驗壓力變送器的加速工作壽命影響在以下條件下是否符合通用技術要求。
試驗條件:按7.3規定的參考工作條件。
試驗設備:壓力交變試驗機、標準器組或裝置。
試驗程序:
a) 按規定的正常工作要求安裝壓力變送器;
b)施加一個峰峰幅值等于量程的一半并以范圍上、下限值的平均值為中點的交變輸入信號。頻率應不使增益下降到0.8以下,常用的試驗頻率是0.5Hz。
c) 試驗后30min內記錄范圍下限值和滿量程值。
數據處理:按公式(5)、公式(6)計算范圍下限值變化量和量程的變化量。
合格判據:試驗結果應符合5.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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